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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自行采购货物类采购公告(2024“中秋、国庆”两节节日慰问品)

时间:2024-09-06 17:33 信息来源:工会 阅读:0 A- A+

  根据《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的精神,2024年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工会会员国庆、中秋节节日慰问品项目,已具实施条件,现拟通过比价遴选采购,确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货物。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024年度工会会员中秋、国庆”两节节日慰问品项目; 

  2.项目地点: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 

  3.采购数量:大约257.5份(其中每份为300元。具体按照各工会小组实报核准人数) 

  4.合同价格形式:按固定总价77250元签订合同; 

  5.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在武夷山市市区营业店面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市区有2个以上分店,总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496日至2024911,上午8时至12时下午 15时至18时(节假日除外),前往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办公楼411室(地址: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登记和领取采购文件或采用邮箱、微信确认。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办法 

  本采购项目按最高报价金额(供应商所提供慰问品的面值金额/每份)确定供应商;但低于本项目固定价(300元/份)的按无效比价文件处理,若出现相同的最高报价按抓阄的形式确定 

  五、供应商文件递交 

  1.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派代表于 20249129时前,将密封完整的投标资料(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表,市区营业店面面积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办公楼411室(地址: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及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确定供应商的时间、地点 

  2024912 9时,由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的有关人员在三层会议室对供应商递交的文件进行评审:若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比价文件处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2家)按本项目采购办法确定供应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的公告和结果均在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公告栏和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网站(http://wysgjgy.fujian.gov.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址: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   邮编: 354300  

    话:  0599-5305003        先生         

 

    

  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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