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8日,经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朱河承等16户村民建房申请,具体如下:
一、原则同意桐木村朱河承、翁建春、翁建平、肖进军、肖进俊、傅登璐、龚声涛、傅连毅、傅连筠、陈有财、范乃福、陈贵兴、张松(张椿)、郭书英、陈福有,程墩村占义盛等16户村民,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住房建设审批手续。
二、星村镇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及住建等建房审批部门应按照农村宅基地、住房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从申请住房的面积、层数、高度及风貌等方面严格把关,建设风貌要与桐木村和美乡村建设相统一,并将相关审批资料送武夷山国家公园星村管理站备案。同时,要全面落实“四到场”要求,加强村民建房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三、建房申请人按照审批的方案施工建设,确保建房符合规范,不超高、不移位、不超建。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合理处置建筑垃圾,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美化绿化环境。
四、星村管理站做好项目建设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