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8日,经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武夷山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遇林亭窑址安防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具体如下:
一、原则同意遇林亭窑址安防工程项目建设。
二、武夷山文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监管,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建设手续,项目开工前,将项目相关资料送武夷山国家公园星村管理站备案。
三、该项目设备的监控立杆和有关设备箱表面要做仿真树皮装饰,管沟要在道路路肩、水沟边或无林地开挖,不得采用架空线路方式布设管线。
四、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不得将松木及其制品带入国家公园范围,防火、安全设施应同步实施投入使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管沟并清理场地,美化绿化环境。
五、星村管理站负责项目建设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