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 月18日,经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星村镇政府关于实施桐木村龙渡自然村“和美乡村”改造提升项目的申请,具体如下:
一、原则同意星村镇政府实施桐木村龙渡小组11个点位的房屋及附属设施改造提升;龙渡小学校舍,按照国家公园住房建设前置审核有关规定另行申报;溪边临时搭建的灰色空心砖房,按照事前约定,及时组织拆除。
二、星村镇政府负责项目建设监管,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项目开工前,将项目相关资料报送武夷山国家公园星村管理站备案。
三、该项目建设要按照报送我局的设计方案开展改造提升,不得占用林地、园地等。休闲广场、路边等区域的美化绿化应选择本土树种或植物物种,不得将外来物种(含带有土球的花卉、树木等)、松木及其制品等带入国家公园范围。
四、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防火、安全设施应同步实施投入使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美化绿化环境。
五、星村管理站负责项目建设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