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则同意武夷山旅游服务中心实施九曲溪沿线和玉女峰至一线天巡护道路沿线生态修复项目。
二、武夷山旅游服务中心应成立项目专班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管,并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建设手续。项目开工前,将相关资料送武夷山国家公园武夷管理站备案。
三、生态修复项目的建设风格、风貌等应与周边的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避免城市园林化建设倾向,同一区域要采用多种植物物种,保证物种的多样性。
四、项目施工过程中要严格保护现有植被,不得将外来物种(含带有土球的树木、花卉等)、松木及其制品等带入国家公园范围。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
五、武夷管理站负责项目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