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2日,经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星村镇政府实施桐木村三港(村部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具体如下:
一、该项目属“和美乡村”的主要建设内容之一,在原有房屋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未涉及新增占用林地和建设用地,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乡村风貌,按照《福建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武夷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23—2030年)》的规定和要求,原则同意星村镇政府实施桐木村三港(村部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二、星村镇政府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监管职责,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将相关资料送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桐木保护站备案后方可动工。
三、项目须严格控制在房屋原址、原面积范围内改造,改造后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原有建筑总面积,不得新增建设用地。施工过程中,严禁就地采挖砂石料,严禁将松木及其制品(含包装物)带入国家公园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绿化美化环境。
四、桐木保护站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