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0日,经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武夷山旅游服务中心实施武夷宫片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具体如下:
一、鉴于该项目是对武夷宫片区已有的生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与完善,项目符合《福建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武夷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23—2030年)》的规定和要求,原则同意武夷山旅游服务中心实施武夷宫片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二、项目应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以修旧如旧为主。在非林地上新建和对原有建筑物(含构筑物)进行改建、改造的,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取得林地使用审批手续的,不得占用,林地上现有的建筑物(含构筑物),只能进行修缮、加固维护,不得拆旧建新。若涉及文物及文物点的改造,应按程序上报有关文物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项目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改造,其风貌应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并与武夷建筑风格保持一致。
四、项目排污、防火、安全等设施应同步实施并投入使用。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严格保护现有树木和自然生境。景观绿化应选用本土树种或植物,严禁将外来物种(含带有土球的树木、花卉等)、松木及其制品(含包装物)带入国家公园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
五、武夷山旅游服务中心须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相关审批手续,并将相关审批资料和设计方案报送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武夷保护站备案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武夷保护站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资管处负责向申请单位反馈前置审核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