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4日,经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黄坑镇政府实施武夷山国家公园坳头村水资源保护项目,具体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福建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武夷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23—2030年)》的规定和要求,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原则同意黄坑镇政府实施武夷山国家公园坳头村水资源保护项目。
二、项目应严格按照报送我局的设计方案实施。供水池(引水池、预沉池及蓄水池)的修缮不得增加建设面积;经过林地的供水管道应铺设于林地地表,尽可能减少开挖;沟渠改造提升应在现有沟渠基础上实施,不得新增占用林地。
三、施工过程中,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严禁就地采挖砂石料和破坏周边林木,严禁将松木及其制品(含包装物)带入国家公园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
四、黄坑镇政府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并在项目开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黄坑保护站备案。
五、黄坑保护站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