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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关于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保护展示项目(武夷山区域)的前置审核意见

时间:2026-02-12 15:22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处 阅读:0 A- A+

2026年2月9日,经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实施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保护展示项目(武夷山区域),具体如下:

一、该项目属原址范围内的改造提升,未涉及新增占用林地和新增建设用地,符合《福建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武夷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23—2030年)》的规定和要求,原则同意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实施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保护展示项目(武夷山区域)。

二、桃源峪区域的道路及观景台提升须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不得延伸道路长度和拓宽道路宽度,不得扩大观景台面积,安全护栏应与周边环境协调。索桥建设须在原桥址范围内进行改造,严禁扩建或新建,同时要控制建设强度,最大限度避免对现有环境造成破坏。一里坪区域建设须严格在原有产权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提升改造,严禁新增占用林地和建设用地,景观绿化应选用本土树种或植物,排污、防火、安全设施等同步实施并投入使用。瞭望塔改造提升需在原有建筑基础上进行,不得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新增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三、施工过程中,要严格保护现有树木,建筑垃圾及时外运,严禁就地采挖砂石料和破坏周边林木,严禁将外来物种(含带有土球的树木、花卉等)、松木及其制品(含包装物)带入国家公园范围,同时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绿化美化环境。

四、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须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相关审批手续,并将相关审批资料报送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桐木保护站备案后方可动工。

五、桐木保护站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