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4日,经省政府同意,福建省林业局印发了《武夷山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考核评估制度》。
根据《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第六条“建立健全武夷山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考核评估制度”规定,该考核评估制度通过对武夷山国家公园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茶园面积变化率、河流径流含沙量、物种丰富度、地表水总氮含量、土壤有机质含量、PM2.5、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率等十一个方面变化情况进行评价,从而全面评估武夷山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成效。
该考核评估制度对进一步加强武夷山国家公园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保护,促进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增强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