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4日,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前置审核同意星村镇陈进龙、杨瑞华、罗敬中、俞玉兴、林德全、黄章清、黄章明、黄章宝、陈观双、李纪荣、李发文、李发飞、李发武、王国兴、赵立勇、石新旺、石新发、林日盛、王玉连、陈水旺、杨恒、江进生、高桂蓉、徐辉、徐金明、肖拥辉、徐雪凤、肖拥春、沈庆斌、郑永宝、郑永兴、刘伟、兰继伟、徐承峰、林上伟、林上明、林上冬、吴贵华、陈文金、杨玉清,廖明俤、张瑞清、朱冬文、吴新兴、龚声贞、盛祥兴、张松、吴可兴、周炳球、温智威、陈先明、何碧原、李贵煌、张冬海、陈远滨等55户村民建房申请,并提出:
一是本批次建房位于武夷山市星村镇区、星村村及桐木村,属于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等部门的相关规划。
二是此建房前置审核意见、不能作为建房开工建设的依据,申请人必须到国土、住建等部门办理相关的建房审批手续。
三是请星村镇人民政府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建筑的面积、体量及风格,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同时,请星村镇人民政府及时将审批结果和施工图纸等报送武夷山国家公园执法支队武夷山大队备案,并与景区执法大队、世遗大队,武夷山国家公园执法支队武夷山大队等单位共同做好建房监管工作。
四是建设过程中要加强管理,确保不对周围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造成损害;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场,保证周边环境整洁。








